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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行怪救護車、沒駕照怪考題!男連環辯解 警當場戳破說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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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陳斯鴻 何文勝/高雄報導

前鎮分局復興路派出所員警於10月25日凌晨2時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前鎮區一心二路與民權二路口時,發現林姓男子(年約42歲)駕駛自小客車行駛於兩車道中間,且車速過快、行車不穩,遂上前攔查,並於一心二路與三多三路口將其攔停。未料林男一下車便辯稱,因誤以為後方有救護車才會加速避讓,員警隨即指出,在尚未鳴警笛前,便已發現其車速過快及行車不穩情形,當場戳破林男說詞。

員警與林男交談時,發現其身上散發濃厚酒氣,經詢問,林男坦承稍早曾在友人家中飲酒。警方確認其飲酒結束至攔查時已超過15分鐘,依法實施呼氣酒精濃度測試,結果超過法定標準值,當場依法逮捕。

此外,警方查證林男駕駛資格時,發現其駕照早已遭註銷,遂詢問是否曾重新考照,林男竟表示,因駕照筆試有許多「陷阱題」,遲遲未能順利考取。從將異常行車歸因於避讓救護車,到以筆試難度解釋未重新取得駕照的原因,林男接連提出的理由,均無法掩蓋其違反交通法規的事實。

警方調查後,依涉嫌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將林男移請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並依法查扣該車號牌2面及移置保管車輛。另針對林男交通違規行為依法製單舉發,其中無照駕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6萬元罰鍰;酒後駕車違反同條例第35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12萬元罰鍰;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則違反同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2款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1,800元罰鍰,三項違規合計最高可處新臺幣18萬1,800元罰鍰。

前鎮分局分局長黃元民表示,交通安全不容心存僥倖,飲酒後駕車不僅影響判斷力及反應能力,更可能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本案所幸員警及時發現異狀並攔查,未釀成事故。警方呼籲,民眾飲酒後應善用代駕或大眾運輸工具,切勿以身試法,警方也將持續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及各項交通違規行為,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復興路派出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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