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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參與司法不能只走一審!國民法官制度再掀改革聲浪 636件審判累積實務經驗 各界籲擴大案件、強化二審參與、完善國民法官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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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陳斯鴻/台北報導】

國民法官制度上路三年,累積636件審判實務經驗,制度是否應進一步擴大適用範圍、延伸人民參與審判的層級,以及如何強化國民法官、律師與被害人等訴訟參與者的權益保障,成為司法改革下一階段的重要議題。

臺灣國民法官協會今(25)日在立法院舉辦「國民法官制度的發展與精進座談會」,邀集立法委員羅明才辦公室主任劉時郡、司法院專門委員康進忠、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成效評估委員會研究員濮家和,以及國民法官協會理監事、專家學者等20餘人與會,針對案件適用範圍、審判程序、國民法官權益、律師參與、審級制度及司法民主等議題提出改革建議。

三年636件累積實戰經驗 制度改革應從「建立」走向「深化」

司法院專門委員康進忠表示,國民法官目前主要參與故意殺人及故意致人死亡等案件,截至民國114年底,三年來國民法官參與審判案件共計636件;自民國115年起,適用範圍進一步擴大至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

康進忠指出,未來也將研議進一步擴大審理範圍,包括重大貪污犯罪、重大金融犯罪及重大公共安全犯罪等,讓人民參與司法的範圍更加完整。

值得注意的是,在636件國民法官審判案件中,僅有1件於二審遭撤銷,原因為法令適用問題,且二審最終量刑結果仍與國民法官一審判決相同。

與會者認為,三年實務運作已累積相當程度的審判經驗,未來制度改革應逐步從「制度建立」走向「制度深化」,透過實際案例與數據檢視制度成效。

人民參與不能只停在第一審 研議二審參與成改革焦點

臺灣國民法官協會理事長袁天明表示,國民法官制度是臺灣司法民主化的重要里程碑,讓一般人民實際走進法庭、聆聽證據、參與評議,並與專業法官共同作成重大刑事案件判決。

然而,現行制度主要集中於第一審,案件進入第二審、第三審後,人民參與程度便大幅降低。

袁天明認為,如果「人民參與司法」是國民法官制度的核心價值,就不應讓人民的參與只停留在第一審。

他建議,未來應深入檢討不同審級的人民參與方式,在兼顧法律專業、審判效率及程序正義的前提下,研議人民參與二審甚至更高審級的可行性,讓司法民主能夠延續至案件最終的司法程序。

重大貪污、金融及公共安全案件 是否納入成改革議題

與會專家指出,國民法官制度雖已逐步擴大適用範圍,但目前人民實際參與的案件類型仍有限。

重大貪污、重大金融犯罪及重大公共安全案件,往往涉及龐大公共利益、社會資源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與整體社會密切相關。因此,與會者建議,可依制度成熟程度,逐步擴大國民法官適用案件類型,同時建立明確評估標準及配套機制。

未來若將人民參與範圍從重大暴力犯罪進一步延伸至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犯罪類型,也將成為司法民主深化的重要一步。

國民法官權益保障待強化 日費、照護及心理支持成關注焦點

座談會另一項重要議題,是國民法官的權益保障。

與會者指出,國民法官審理重大刑事案件時,可能接觸死亡案件、被害人家屬情緒,以及照片、影像等高度衝擊性的證據;部分案件又需要連續多日開庭,可能造成工作、家庭及身心方面的負擔。

因此,與會者建議政府進一步完善配套,包括提高日費、交通補助、照護補助,提供心理諮商及審理後關懷追蹤機制,同時研議僱主友善措施及工作保障。

與會者強調,人民願意投入時間參與司法,制度就應提供相對完整的權益保障,降低人民參與司法所可能承擔的實質成本。

律師投入成本增加 提升案件品質須完善配套

國民法官制度的運作,也高度仰賴檢察官與律師的專業投入。

與會者表示,相較傳統刑事案件,國民法官案件對律師在證據整理、爭點說明、言詞辯論及法律白話化等方面,都提出更高要求,也增加時間與人力成本。

因此,若要持續提升國民法官案件的審判品質,政府應正視律師參與的實際負擔,建立合理誘因及配套措施,避免案件成本過高影響優質法律人才投入。

「人民聽得懂」是司法民主關鍵 推動審判白話化

座談會也討論國民法官制度中的「審判白話化」。

與會者認為,法官、檢察官及律師應持續以一般民眾能理解的方式說明法律概念、證據內容及案件爭點,降低法律專業語言造成的理解障礙。

國民法官制度的目的既然是讓人民參與司法,就不能讓人民「坐在法庭裡,卻聽不懂法庭在說什麼」。

避免專業權威影響評議 建立真正平等的討論文化

在評議制度方面,與會專家指出,國民法官依法具有與專業法官共同參與評議及表決的權利,但由於專業法官具備法律專業與審判經驗,國民法官在評議過程中可能產生心理上的依附或權威壓力。

因此,法官除了依法主持程序,也應強化評議主持技巧,鼓勵國民法官充分表達意見,建立平等、獨立且充分討論的評議文化。

與會者強調,國民法官不是「陪法官開庭」,而應真正成為重大刑事審判的重要參與者。

個資與人身安全不能靠運氣 國民法官保護機制應升級

由於部分國民法官案件具有高度社會關注及潛在安全風險,與會者也呼籲進一步強化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身分保密及人身安全維護措施。

讓國民法官不必擔心參與司法審判後影響日常生活,才能建立人民長期參與司法的信任與安全感。

從「國民法官」走向「國民懂司法」

與會者認為,除了制度本身改革,也應提升社會大眾對國民法官制度的理解。

未來可透過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媒體宣導、案例教材及影音內容,讓民眾了解國民法官在法庭上的角色、證據判斷方式、評議程序,以及人民意見在判決形成過程中的重要性。

只有讓民眾真正「看得懂、聽得懂、願意參與」,國民法官制度才能形成長期而穩定的司法民主文化。

建立常態交流平台 讓制度改革有數據、有案例、有人民聲音

臺灣國民法官協會建議,未來應建立由司法院、立法院、司法實務界、學術界及民間團體共同參與的常態交流平台,定期檢討國民法官制度運作情形。

制度成效評估也不應只看「辦了多少案件」,還應納入審判品質、司法效率、人民信任、國民法官參與感、被害人權益、律師參與度及制度成本等指標。

透過制度化、公開化及持續性的成效評估,讓每一次改革都能以數據、案例及人民聲音作為基礎。

袁天明:司法民主不是「請人民來一次」 而是讓人民真正成為司法的一部分

袁天明強調,國民法官制度的核心價值,就是「讓人民走進司法、了解司法、參與司法」。

制度實施三年以來,已累積636件實務經驗,現在正是從「制度建立」邁向「制度升級」的重要時刻。

他表示,未來改革不應只是增加案件數量,更應同步提升審判品質、人民保障及程序公平。

「人民不是司法的旁觀者,而是司法民主的重要主人。」

臺灣國民法官協會呼籲,政府、立法院、司法院、司法實務界、學術界及民間社會共同面對制度問題,持續推動改革。

讓國民法官制度從「人民參與審判」進一步走向「人民信任司法」,從一項司法制度,成為臺灣民主法治深化的重要力量。

人民參與司法的路,不能只走到第一審;司法民主的下一站,應該更深、更廣、更公平。

臺灣國民法官協會表示,未來將持續凝聚社會各界力量,推動國民法官制度朝向更公平、更透明、更安全、更有效率的方向發展,讓人民真正有機會參與司法,也讓司法重新贏回人民的信任。

臺灣國民法官協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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