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攝影 陳斯鴻 報導
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昨(6日)下午二時,正式展開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因公殉職案,針對女毒蟲毒駕衝撞、拖行警官致死的重大殺警案件,進行為期四天的實質審理。此案不只是單一刑案,而是整個國家如何看待警察性命、如何回應暴力犯罪的試金石。
一、站在第一線守護人民的警察,卻倒在毒駕暴力之下
生命權平等協會與兒少守護聯盟嚴正指出:
警察,是人民社會正義與治安的最後防線,不該成為制度鬆散與司法寬縱下的犧牲品。
我們首先公開致敬並感謝
新北地檢署郭姓檢察官率領公訴團隊,蒐證縝密、論告有力,讓血淋淋的事實一一攤在國民法官面前;
同時也感謝內政部警政署廖訓誠副署長(前新北市警察局長),親自率領兩位分局長及數十位警察同仁到庭旁聽,這不只是聲援,更是整個警界對「殺警零容忍」的沉痛吶喊。
二、鐵證如山!這不是意外,是一場奪命的暴力逃逸
公訴人昨日於庭上明確指出,被告涉犯殺人、妨害公務等多項重罪,並提出關鍵證據:
1️⃣ 勘驗影片清楚顯示:
劉宗鑫所長依法著制服、合法執行勤務
2️⃣ 被告車輛為逾期註銷車牌
3️⃣ 臨檢程序合理、合法、合情
4️⃣ 全程無任何違法搜索
5️⃣ 所長左手扶方向盤、右手持手電筒,依法盤查
6️⃣ 被告卻突然啟動車輛、猛踩油門企圖逃逸
👉 所長被迫抓住被告衣物,身體懸空、毫無立足點
7️⃣ 在高速拖行中,只能死命抓緊、並喝斥要求停車
8️⃣ 醫院診斷結果駭人聽聞:
到院前 OHCA
頸椎斷裂、心肺嚴重碎裂、脾腎全數破裂
防護裝備全數噴飛,
現場只剩下一枚無名指戒指
這不是「不幸事故」,
這是明知警察執勤仍暴力加速、放任致命結果發生的殺警行為!
三、辯護說詞荒謬至極,形同踐踏警察尊嚴
令人憤怒的是,辯護人竟主張:
❌ 沒有妨害公務
❌ 沒有不能安全駕駛
❌ 臨檢違法
❌ 僅是傷害致死,沒有殺人故意
生命權平等協會與兒少守護聯盟嚴正駁斥:
如果這樣都不算殺警,那未來任何毒駕、逃逸,只要踩下油門,就能把警察的命踩在輪下?
四、父親泣血控訴:他不能白白犧牲!
英勇殉職的劉宗鑫所長,其父 劉祉源先生 含淚表示:
「每一次接近開庭,心裡就像被撕裂一次。
訴訟這條路真的太長、太痛,這是最後一哩路了。
我必須強忍悲痛,帶著家屬站在這裡,
只為替我的孩子討一個公道。
宗鑫不能白白犧牲,他要被這個國家記住。」
家屬也由衷感謝各界關懷力量,包含盟友「剴剴戰士志工服務團隊」,在最黑暗的時刻給予溫暖與支持。
五、我們的嚴正呼籲
生命權平等協會與兒少守護聯盟在此共同呼籲:
📌 殺警就是殺國家法治,必須以最嚴厲法律回應
📌 毒駕、暴力逃逸致警死亡,應明確以殺人罪論處
📌 國家有責任完善警察裝備、制度與殉職家屬保障
📌 不能再讓警察用生命,填補制度的漏洞
如果連為人民犧牲的警察都無法討回公道,
那麼下一個倒下的,可能就是任何一位守法的公民。
我們會盯到底,直到正義真正到來。
生命權平等協會
兒少守護聯盟
共同聲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