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酒駕拒檢狂逃 撞人肇逃還闖國道匝道 轉彎打滑反被壓制】

【酒駕拒檢狂逃 撞人肇逃還闖國道匝道 轉彎打滑反被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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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何文勝/高雄報導

高雄市前鎮區3日下午發生一起酒駕拒檢肇逃案件。前鎮分局草衙派出所員警於5月3日17時許,巡經草衙與和誠路口見49歲江男紅燈右轉欲上前盤查,詎料江男心虛拒檢,隨即加速逃逸。

江男沿巷弄高速穿梭,逃逸過程中,在中平路撞上一名騎乘機車的婦人後竟未停留而肇事逃逸,為避免危害再發生,員警除了持續追緝,也以無線電通報警力支援展開圍捕,兼顧蒐證與安全距離,防止事態擴大。

追緝過程中,江男甚至直闖通往國道的匝道,企圖擺脫警方,但因酒後反應遲鈍,轉彎時失控打滑摔車,員警把握時機迅速上前壓制,順利將其逮捕到案。

江男坦承酒駕並因害怕受罰而逃逸,經酒測結果超過法定標準值,全案依觸犯《刑法》185條之3公共危險及185條之4條肇事逃逸等罪嫌移請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另針對江男交通違規部分,「酒後駕車」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可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肇事逃逸」依違反同條例第62條規定,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紅燈右轉」依違反同條例第53條規定,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未依規定車道行駛」依違反同條例第45條規定,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依法開罰,共計最高新臺幣10萬2千6百元。

前鎮分局分局長黃元民表示,「酒駕零容忍」,酒駕行為是影響大眾安全的不定時炸彈,警方將持續強力取締、嚴正執法,絕不容許任何心存僥倖的危險行為上路。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草衙派出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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